对绿化工程开工前的备案

事项名称:对绿化工程开工前的备案
  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1月17日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办理机构:上海市绿化管理局
  受理部门: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备案期限:
  1、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工程开工前三十个日内到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申请备案;
  2、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代备案)》。
  

备案材料:
  1、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2、施工总平面图;
  3、工程项目明细清单。
  

标准:《上海市绿化条例》第21条第二款
  

备注: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制造局路130号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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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行政许可相关表格 (表格下载,保存方法:鼠标右键“目标另存为”即可)

>> 《对砍伐树木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 《对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的申请表》

>> 《迁移树木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 《 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审核的申请表》

>> 《移植古树后续资源的审核申请表》

>> 《 对古树后续资源的鉴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 《临时使用绿地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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