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汇区绿化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区实际,组织编制全区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区内重大绿化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3、依法审定绿地设计方案;依法审查绿地内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区绿地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负责全区绿化养护市场的管理工作。
4、依法负责区内公园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制定公园规划方案及其调整方案;对全区公园游乐设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组织和协调区内城市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建设的配套工作;依法审核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化比例。
6、协同有关部门实施绿化设计、施工的市场管理、资质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管理;指导、监督绿化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
7、指导、检查、监督本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组织资源调查工作。
8、负责制定全区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实施城市绿化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开展绿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
9、依法收缴绿化建设保证金和补偿费,并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10、组织全区绿化宣传工作;组织全区绿化统计、成果普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11、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