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的鉴定和死亡手续
一级保护古树的鉴定
事项名称:对一级保护古树的鉴定(行政确认)
依据:《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年第71号)
办理机构: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受理窗口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申办材料:
1、对一级保护古树的鉴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应说明树种、规格、编号、地址等);
2、标有古树后续资源位置的1:500地形图;
3、权属人的意见;
4、区县管理古树名木部门的意见。
标准:《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9条第(一)项
备注:
1、一级保护的古树、名木,由市绿化局组织鉴定,报市人民政府确认;
2、二级保护的古树,由市绿化局组织鉴定并予以确认;
3、古树后续资源由区、县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组织鉴定,报市绿化局确认。
二级保护古树和古树后续资源的确认
事项名称:对二级保护古树和古树后续资源的确认(行政确认)
依据:《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年第71号)
办理机构: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受理窗口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申办材料:
1、对二级保护古树和古树后续资源的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应说明树种、规格、编号、地址等);
2、标有古树后续资源位置的1:500地形图;
3、权属人的意见;
4、区县管理古树名木部门的意见。
标准:《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9条第(二)、(三)项
备注:
1、一级保护的古树、名木,由市绿化局组织鉴定,报市人民政府确认;
2、二级保护的古树,由市绿化局组织鉴定并予以确认;
3、古树后续资源由区、县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组织鉴定,报市绿化局确认。
古树、名木死亡注销的核实
事项名称:对古树、名木死亡注销的核实(行政确认)
依据:《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年第71号)
办理机构: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受理窗口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申办材料:
1、对古树、名木死亡注销的核实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应说明树种、规格、编号、地址、死亡经过、致死原因、专家鉴定报告);
2、采取抢救措施过程及记录复印件;
3、标有古树后续资源位置的1:500地形图;
4、区县管理古树名木部门的意见。
标准:《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24条第一款
备注:古树后续资源死亡的,养护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区县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报告,经核实、鉴定和查清原因后,予以注销,并报市绿化局备案。
古树后续资源死亡注销核实的备案
事项名称:对古树后续资源死亡注销核实的备案
依据:《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年第71号)
办理机构: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受理窗口
时间:注销后5个工作日
备案材料:
1、古树后续资源死亡申请注销报告(应说明树种、规格、编号、地址、死亡经过、致死原因、专家鉴定报告);
2、标有古树后续资源位置的1:500地形图;
3、区县管理古树名木部门的核实报告。
标准:《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24条第2款
后退 |